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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马掌伊万(1 / 2)

徒涉场的战斗已经结束,两名杜萨克把还没死透的、脸上有椭圆形疤痕的男人拖到少尉身旁

“我只问一遍。”温特斯坐在一块大石上擦拭佩刀,头也不抬地说:“你们的藏身地在哪?”

四个被活捉的土匪跪在少尉面前瑟瑟发抖,手持弓弩的狼镇人站在俘虏周围怒目而视。

人数占优的狼镇众人一旦得到有效组织,对付这伙三四十人的匪帮不在话下。

温特斯带着众骑一次冲锋,刚才还在逞凶的土匪立刻作鸟兽散。

当吉拉德带着后队人马赶到,战斗更是彻底变成追杀逃敌。

还活着的四个匪徒算是运气好,因为四人是被少尉亲自俘虏,而少尉想留几个活口问话。

其他匪徒就没这么走运,狼镇众人恨极了他们,只要抓住必下杀手。

对于重伤的匪徒更是连个痛快也不给,就让他们在恐惧和痛苦中下地狱。

不消温特斯刑讯,几个土匪已经见识过这年轻军官的厉害,如同竹筒倒豆子般把知道的事情全吐了出来。

……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伏击。

狼镇各家庄园年年结伴往返热沃丹。虽然安全,但也让他们变成极为明显的目标。

土匪强盗早就眼馋不已,但慑于车队的声势和狼屯杜萨克的威名,一直没人敢下手。

直到今年、这次。

按俘虏的供词,半个月前他们已经守在徒涉场,那个时候狼镇车队还没有出发。

不过狼镇人去往热沃丹时正遇到上游下雨,滂沱河水位暴涨,车队绕路小石镇,阴差阳错地躲过一次埋伏。

但运气总会用完,回来的时候他们正落入这伙土匪的圈套。

准确地来说这也不是“一伙”土匪,小股盗匪没本事吃下狼镇车队。

数股匪徒合流才有了这股四十多人的大团伙,甚至有强盗特意从临郡过来入伙。

……

密林中一处隐蔽的空地中央,深黑色小铁锅正架在火上咕嘟咕嘟煮着东西。

一个络腮胡须男人正在用长柄汤勺搅和铁锅里的东西,另一个瘦小男人慢吞吞地给萝卜削皮。

火堆周围有十几顶简陋的帐篷,看起来像是一处临时营地。

“汤米!还没尿完吗?”络腮胡须男人不耐烦地大喊。

一个年岁不大、脏兮兮的金发小孩提着裤子从营地外面跑了回来:“来了!来了!”

瘦小男人嘿嘿笑着说:“懒人屎尿多。”

金发小孩跑到一半突然在站住不动,疑惑地看向身后。

“愣着干球?还滚过来不来帮手?”络腮胡须男人不满地嚷道。

“我听到那边马蹄声!”金发小孩指着身后大声说。

“蹄声?”络腮胡男人扔下汤勺倏然站起:“那应该是老大回来了!”

金发小孩再回头时只看到一道黑色残影,然后剧痛从他脑门传来,他失去了意识。

络腮胡男人和瘦小男人撒腿想跑,但马蹄声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一匹炽焰般赤红的战马从二人身旁掠过,交错瞬间战马上的老骑手一棒将络腮胡男人打得昏死。

瘦小男人被吓尿了裤子,跪在地上苦苦求饶。

另一名骑手甩出套绳,将瘦小男人拽倒拖行。

“别浪费时间,搜!”见营地里的人都已经被控制住,在后面压阵的温特斯示意杜萨克不要和俘虏纠缠。

谢尔盖和其他杜萨克开始将营地里的帐篷一顶接一顶拖倒。

“这里还有人!”有杜萨克高喊。

谢尔盖立刻跳下马鞍,抓着帐篷中人的衣领恶狠狠地逼问:“说!你是什么人,不说打死你!”

“别杀我。”手脚被铁镣锁着的男人连连哀求:“是土匪把我绑到这里来的。”

远处又传来杜萨克的惊呼:“还有狼镇的人!”

……

在距离徒涉点一公里外的匪徒藏身地,三个留守的土匪被温特斯带领杜萨克尽数抓获。

他们同时救出数名被绑票的路人——以及本汀家的大儿子。

而老本汀先生已经熬不住折磨死了。

老本汀前往热沃丹只带着长子,而返回时也是本汀父子二人偷偷提前出发,不幸在徒涉场附近被匪徒截住。

发现二人身上只有地契,没有现金,匪徒便狠狠揍了本汀父子一顿。

小本汀身强力壮活了下来,老本汀被打得奄奄一息,当晚就没了。

命运之无常,令人唏嘘。

……

打扫战场之后,车队在滂沱河徒涉场兵分两路。

米切尔镇长带着大部队继续往狼镇走。

蒙塔涅少尉则率领六名杜萨克和四辆大车拉着俘虏和匪徒的尸体原路返回热沃丹。

等温特斯终于返回狼镇那天,距离提交民兵名册的截止日期只剩不到半个月。

往年车队返回时镇里各家各户都是喜气洋洋,今年却格外悲伤。

哀悼、葬礼和抽丁不得不同时进行。

车队的车夫和雇工死伤二十余人,重伤者很快也撑不住去世。

相比之下杜萨克确实剽悍,没有杜萨克战死,只有六名杜萨克受伤。

狼镇各庄园共同出了一笔钱,用于治丧和抚恤死伤者。

而少尉把俘虏和匪徒尸首带到郡驻屯所才得知:伏击狼镇车队的这伙盗匪里许多人脑袋上居然还挂着赏金。

尤其是那个脸上有椭圆形伤痕的匪首——那混蛋命倒是硬,背后挨了一刀竟没死——还是个赫赫有名的恶匪,绰号叫“马掌伊万”。

马掌伊万的匪帮在新垦地流窜作案,行省一共有八个郡,竟有六个郡悬赏他的项上人头。

……

“马掌伊万原本也是个杜萨克。”罗纳德少校告诉温特斯。

他服役时被战马在脸上踢了一脚,落下个椭圆形的马掌印子,所以得了个绰号叫“马掌”。

之后酗酒闹事时失手了杀人,马掌畏罪潜逃,干脆做起抢劫杀人的营生。

因为马掌本身武力过人,又有过在军队的经历,所以很快就在身边聚集起一伙暴徒。

这家伙深谙行伍要领,对于军团和地方间的门道也一清二楚。

在新垦地行省只有军团宪兵有能力跨郡搜捕,但捕盗又是地方的任务。

所以马掌只抢平民、不碰军队,一个郡呆不下去就跳到另一个郡,各郡政府对于马掌匪帮都极为头疼。

马掌犯的案子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绰号也从马掌变成“马掌伊万”。

“凶名远扬的马掌伊万。”罗纳德少校拍着温特斯的肩膀,高兴地夸奖:“最后也栽到蒙塔涅少尉手里,还是活捉。好样的!”

马掌伊万在铁峰郡落网,也让罗纳德少校十分长脸。

尤其还是活捉,这意味着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公开处决——温特斯此时还不明白。

其实不光有马掌伊万,因为是几伙盗匪抱团作案,还有其他几个小有名气的大盗也死于马刀之下。

只不过和马掌伊万的凶名一比,其他匪徒就算不得什么了。

“主要是米切尔镇长和狼屯杜萨克的功劳。”温特斯叹了口气:“您这一说我才想通,为什么不过是土匪强盗之流,伏击的时机却能把握的如此之好。”

事前踩点、反复侦察、半渡而击、抓住车队护卫力量分散的瞬间……

如果不是温特斯回援及时,而少尉又恰好是一名施法者,很可能马掌伊万这次真的会得手。

罗纳德少校愣了一下,感慨道:“叛军永远比匪徒威胁更危险。”

拥有军事技能的人一旦为恶,造成的危害远非铤而走险的农夫能比。

在帝制时代,破坏力最强的盗匪往往也都是破产贵族、落魄骑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