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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叮叮的未来(1 / 2)

叮叮的产品研讨会结束,余江和刘军在办公室做了一番长谈。

“刘总,刚才在会上我忘记了说了,产品线里面加一个手机充电宝,这个贴牌就行,外观设计上一定要形成跟叮叮品牌的统一”

“充电宝?这东西很简单,我们随时都可以找到生产厂家贴牌”

刘军对于老板提出来的项目自然没有意见,在他看来老板的想法挺有先见之明,

目前的手机确实都在往不可拆卸电池发展,而且现在手机充电很慢。

不过余江做充电宝可不是单单为了给叮叮多一个产品细分。

他要布局共享经济时代,通过共享模式给自己的支付系统拉用户,

微信支付有社交流量,支付宝有淘宝商城,余江有什么?

当然是共享充电宝啊,不然怎么玩的过两马。

未来的共享经济概念可是被所有人看好,共享充电宝的的赚钱能力说不定比现在的叮叮产品线还要赚钱。

而且共享充电宝的赚钱模式简单粗暴,后世有专门的人统计过共享充电宝的赚钱模式。

每台充电宝每天被使用频次在1次左右,每次租借时长约3小时,每小时2元,那么一台贡献充电宝一天的营收就是6元,一个月就是180元。

这还不算那些特殊场景,比如酒吧,KTV,机场,高铁等这些地方,这些场景收费基本都在5元每小时左右。

而一台充电宝的成本按照100元计算,相当于一个月就回本了。还有赚的80元。

而且这里面还不包括99元的押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全国13亿人口,就算平均每个月只有5000万用户,那么5000万*80的利润,那么一个月产生的利润就是40亿元。

一年可是有12个月啊,营收就是480亿元每年。

当然这里面还要减去人工维护成本和充电宝使用寿命成本,但那也是微赚不配的买卖,完全就是躺着赚钱。

不过这也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达到这种利润。

因为没有技术门槛,后世共享充电宝企业泛滥,进入商户还要交进场费,而且还是先交钱。别人才让你放设备,慢慢的利润就变得很低。

一个稍微有这规模的酒吧,进场费就是百万起不,而且共享充电宝的盈利还要给他们分成。

余江前世有个朋友就是在当地有名的酒吧上班,那时候共享充电宝品牌方排着队的托关系进入他们夜场。

最后进场费交了200万,放了200台设备,而且利润分成直接给了6成,这还只是一家品牌,

在他们夜场充电宝每小时租金5块,酒吧就出点电费,每个月就白赚好几万。

至于共享单车?

只要没没疯余江可不会去搞,最早摩拜一台自行车成本接近900元,内置电池、GPS、和联网模块,如果被盗,还有报警装置。

后来在残酷的竞争下,慢慢共享单车的成本控制在200左右,但人工维护成本比共享充电宝可高多了。

而且使用频率还没有共享充电宝高,共享充电宝开始一个月就能收回陈本,单车一年都收不回来。

这不暴雷才怪,国内土豪老板可多的事,这种没有技术门槛的产业他们最喜欢了。

剧透了,说回叮叮。

离双十一已经没几个月了,一个新的品牌想快速打入市场得到用户的认可,可不单单只有前卫的设计。

品牌代言人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而在代言人的选择上,自然是明星的认知度最高了。

作为叮叮品牌暂时的负责人,刘军自然也会想到。

“余总,我们叮叮的品牌要不要找一个代言人”

刘军试探着向余江问到,曾经的夏新可是找过超女的春春代言,产品销售增幅可不少。

“代言人没问题,我跟大幂幂说好了,直接找她就行”

“大幂幂?余总我们的产品定位和她的形象好像有点………”

这是在质疑大幂幂的带货能力啊。

接下去的话刘军不好说,毕竟是大老板点名的人选,他只能提出质疑,这也是一个合格的品牌负责人需要做的。

在刘军心里他觉得海清比较合适,毕竟别人深耕家庭剧多年,和叮叮的产品定位匹配度很高。